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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产精国品免费入口高清病员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9 15:27:14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豆产精国品免费入口高清的委托,对豆产精国品免费入口高清病员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招标编号:HPZB2021-16

二、  招标项目名称:豆产精国品免费入口高清病员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企业或其它具有餐

饮服务资格的独立法人,各项证照齐全、合法(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企业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原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  经营权出让期限:3年。

五、  经营权出让费用:在签订合同前缴纳给医院5万元的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在履行合同期满后无息一次退回。

六、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可于2021429日至202158 17:30前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岳西县天堂镇滨河东路1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套,售后不退。

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  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

八、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21510日下午200起至3:00止(北京时间,下同)。

九、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合普公司(岳西县天堂镇滨河东路101号)。

十、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1510日下午300

十一、     开标地点:合普公司(岳西县天堂镇滨河东路101号)。

十二、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

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四、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

)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十五、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招标人:豆产精国品免费入口高清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56-2172431   

2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0556-2222027

 

豆产精国品免费入口高清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429

 

 

附件:招标项目内容、要求

 

 

招标项目内容、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及概况

1、豆产精国品免费入口高清食堂主要为医院病员及家属供应早、中、晚三餐餐饮。

2、甲方要求以自助餐为主要模式。每日三餐用带有保温设备的卖饭车确保热饭热菜送往各病区由病员自行选购,全年经营时间为365天。

3早餐供应时间:5:008:00,中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

二、服务需求

1、医院不提供固定经营场所,食堂所有餐具、操作设备及其他物品由乙方自行负责添置。

2、乙方所使用的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对患者要服务热情,满足患者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者争吵。

3、经营范围及要求:以大众饮食供应为主,尽量做到以患者营养配餐为目的,以确保就餐秩序与安全。只准按医院规定的(正常三餐)时间开饭,不允许在病区经营与餐饮无关的烟、酒、滋补品等活动。

4、为医院提供餐饮服务(一年365天都要供应),供餐范围:病员及家属早、中、晚三餐就餐。

三、总体管理要求

1、乙方不得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乙方所经营的餐厅、操作间等甲方有权进行监管,乙方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患者发生冲突和争吵,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如果患者投诉每年超过12起,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3、乙方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及经营食堂应具备的其他一切证件,乙方拥有食堂自主经营权,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一切民事责任和安全责任。

4、乙方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管理条例》、《餐饮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等规定规范餐饮服务管理。

5、乙方应确保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工作人员须有《健康证》。经营期间一切与经营相关的物资、材料及厨具等均由乙方承担,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需满足病员就餐,重大突发事件的就餐供应,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薄利销售,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剩菜,且饭菜质量要高于现有标准,销售价格不能高于现有标准。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价格、进货原材料、质量、服务满意度进行检查并反馈给乙方,乙方应虚心接受听取意见,采取措施,解决不良现象,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

7、就餐本着自愿的原则,就餐自主,甲方不保证就餐人数,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就餐价格标准由乙方薄利销售确定后报医院总务科备案,由乙方负责执行,乙方不得有价格欺瞒和肆意涨价行为。

8、乙方与原食堂承包人进行交接的时间不得低于1周。

9、合同期内,若因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返还

为更好地保证病员的用餐需求,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须缴纳风险保证金伍万  元。合同期满后20天内乙方对甲方无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需要承担的纠纷,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五、其他要求:

1、经营管理者必须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食堂经营方案。在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应严格管理,负起全责,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端正服务态度。

2、经营管理者根据医院规定的时间向病员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一日三餐正点,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食堂饭菜必须接受医院监管,保证有足够数量的低价位的菜出售,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病员的就餐。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张贴不规范和不文明的误导、虚假广告。

3、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签约时与医院签订《饮食卫生安全责任书》。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4、经营管理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医院有权取消其经营管理资格,并给与经济处罚甚至诉诸法律。

5、食堂工作人员包括食堂厨师、配送人员、服务员等要求:

(1)经营管理者在经营管理期间所聘工作人员须报医院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医院监管。

(2)经营管理者须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负责人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经营管理者承担全部责任。医院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责任。

(3)经营管理者自行发放所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奖金等及安排员工住宿。医院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经营管理者必须负责所聘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确保他们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服务证。

(5)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接受医院监督,不能与病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医院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6、经营管理者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经营管理者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卫生、药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或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所需费用一概自理。

8、其他要求、注意事项

8.1  招投标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8.2 经营期间,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包方构成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1)、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整体转租、转借的;

    2)、营业中不符合消防、食品、卫生、环保的相关规定,限期内没完成整改的;

    3)、因承包方违法事由遭到有关部门取缔或关闭的。

    4)、承包期间因经营不善造成停业、歇业或因安全事故等其他原因造成停业、歇业的。

8.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8.4  食堂经营管理者要服从医院统一管理,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所有办证费用和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由经营管理者承担。

8.5  医院总务科组织的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如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及不卫生状况等每次从风险保证金中扣100元(下面扣款均从风险保证金中扣出),医院组织的大型食品安全卫生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00元。如检查发现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的一人次扣50元并要求将其辞退。因饭菜质量、服务态度问题遭用餐者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扣100元。

8.6  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县卫生行政机关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医院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医院每月对食堂的食品卫生、价格、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对总体不满意比例超过50%(含50%)的经营者责令整改。如整改措施不力,连续两个月总评不满意比例超过50%(含50%)的经营者,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在风险金中扣款贰万元。食堂另行对外招标。

8.7  若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经营者应负全部责任,除应赔偿有关费用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停业整顿或终止合同,风险金不予退还,并按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8.8 经营管理者需添置冰箱、冰柜、消毒柜及一些必备的蒸调餐饮具。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一次性手套。

8.9 承包经营者必须对食堂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理和清洗,费用由经营管理者负责,否则扣100元;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否则一次扣100元。

8.10  经营管理者应自觉服从医院管理,饭菜价格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涨价,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另做饭菜食用,做好食品必须食堂工作人员先食用。台账和动物检疫证登记和生、熟食品分开,接受医院或上级领导组织的检查和监督。

8.11如果甲乙双方不再合作,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如果合作满意,合同期满直接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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